(一)暑期實習:116年7月5日至116年8月20日,每週五天、每天8小時,共七週,280小時。
(二)期中實習:116年9月20日至116年12月10日,每週16-20小時,共十二週,至少200小時。
(三)碩班實習:碩班實習需至少240小時,如申請暑期實習得配合280小時,另可申請上或下學期期中實習,時間另商議。
(一)暑期實習:115年7月6日至115年8月21日,每週五天、每天8小時,共七週,280小時。
(二)期中實習:115年9月21日至115年12月11日,每週16-20小時,共十二週,至少200小時。
(三)碩班實習:碩班實習需至少240小時,如申請暑期實習得配合280小時,另可申請上或下學期期中實習,時間另商議。
(一)暑期實習:114年7月1日至113年8月25日,每週五天、每天8小時,共八週,320小時。
(二)期中實習:114年9月22日至114年12月12日,每週16-20小時,共十二週,至少200小時。
(三)碩班實習:碩班實習需至少240小時,如申請暑期實習得配合320小時,另可申請上或下學期期中實習,時間另商議。
(一)暑期實習: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23日,每週五天、每天8小時,共八週,320小時。
(二)期中實習:113年9月23日至113年12月13日,每週16-20小時,共十二週,至少200小時。
(三)碩班實習:碩班實習需至少240小時,如申請暑期實習得配合320小時,另可申請上或下學期期中實習,時間另商議。
實習時間
(一)期中實習一:112年2月27日至112年6月16日,共十六週(含期中考週),256小時。
(二)暑期實習:112年7月3日至112年8月25日,共八週,320小時。
(三)期中實習二:112年9月18日至113年1月5日,共十六週(含期中考週),256小時。